9月22日,经新田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统计获悉,该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开征首日21日共有186名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金额65100元。
新田县在21日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全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视频动员会后,立即召开同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并于当日实施开征。
根据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人,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希望广大城乡居民按时足额缴费。
同时,《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对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给予50%的资助。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
目前,新田县非特殊缴费人群已经可以通过微信、银行、办税大厅等多种途径正常缴费,特殊缴费人群尚需等相关文件下发后再行开征。(李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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