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各项部署安排,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有序恢复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强化服务引导,搭建就业供需平台”“依托农牧产业,拓宽就近就业渠道”“实施‘点对点’运输,保障健康有序出行”等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全力打好有序恢复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组合拳”,持续助推劳动者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收入。
《通知》要求,全面摸排农村劳动力就业意愿和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形成“务工人员集中出行清单”和“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发挥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为供需双方畅通岗位对接渠道。协调对口帮扶省(市)提供适合青海省农村劳动力就业岗位,面向有外出就业意愿群体精准推送。面向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等,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新技术培训,强化技能培训与企业岗位需求有效衔接。
《通知》提出,引导涉农企业、合作社等联合农牧民开展牛羊繁育,抓好大宗农产品生产、销售,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方式不断扩大用工岗位数量。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各类群体回乡创业。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和直播带货、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培育壮大“青海拉面”“青绣”等劳务品牌,带动更多农牧民创业就业。加快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增加基层公益性务工岗位。记者 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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