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合理诉求,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法院。近日,塔县法院党组书记刘伟明同志亲自参与一起涉诉信访案件,并成功化解。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执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刘某正服刑,没有可供执行的有效财产,声音该案一直处于执行困难。为了化解这起信访案件,该院党组书记刘伟明同志认真调阅张某的案卷,详细梳理案情,压实信访化解责任,亲自接待申请执行人张某,通过反复、耐心、细致地给张某思想工作,充分辩法析理,从情理、事理、法理等各方面进行疏导、梳理,寻找化解矛盾的切入点、突破口,并将此情况向县委政法委进行了专题汇报,为张某争取了司法救助金5万元。
该院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 “一把手”根据实际情况,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参与,坚持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不断提升矛盾化解能力和司法服务效能,真正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姑丽皮亚·帕米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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