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7日下午14时30分,张某某到江西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直属一分局第四大队驻南昌南服务区警务站报警求助,称其价值2000余元的手机在南昌南服务区北线广场丢失。
面对十分焦急的当事人,民警立即调取服务区广场监控,通过监控比对发现一名身穿黑色羽绒服、黑色裤子、黑色运动鞋的男士从一辆蓝色北京现代牌SUV车上下来将手机捡走。
一个小时后,民警通过服务区卡口排查到该车辆信息并取得联系方式,民警立即于该车主联系核实情况,在民警的法律知识宣传下最终该车辆男子承认其的确捡到一部手机,民警经过信息核对后证实手机正是失主张某某手机,该男子表示愿意通过快递邮寄方将手机寄还给失主家中。
得知失而复得的手机找回,张某某及其爱人对民警认真工作的态度和热心为民的情怀给予高度称赞和好评。
在此直属一分局第四大队民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春运返程途中请看管好自己的财务,遇有情况请第一时间报警。(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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