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喀什市公安警务站警务人员的协助配合下,顺利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为当事人讨回了长达三年讨要未果的工程款。
原来,麦某是一名房屋装修承包商。2019年6月,麦某在岳普湖县承包了一项房屋装修工程,麦某将工程承包给阿某,并签订了《工程劳务承包协议书》,约定劳务费为8万元,待施工结束后,一次性支付8万元劳务费。但工程完工后,麦某向阿某只支付了6万元劳务费,剩下的2万元劳务费经阿某多次催要,但麦某都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无奈之下,2021年9月,阿某一纸诉状将麦某告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麦某向阿某支付剩余劳务费及其他费用合计2.2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麦某仍未履行判决结果。因此,2022年2月,阿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麦某联系,但麦某“玩失踪”始终拒绝露面,执行干警穷尽方法,多次前往其户籍所在地喀什市都未见到麦某。3月1日再次前往喀什市,请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协助,最终麦某迫于压力,来到了派出所,并推脱说:未支付劳务费是因为和阿某约定的工程还未完成,自己心里也一直有怨气,并且自己的其他工程款项还没结清,无力支付劳务费。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为了顺利执结该案,通过执行法官和警务人员一个下午耐心的释法析理,最终麦某认识到不履行法律义务所带来的法律后果,随即从亲属处借了2.2万元,通过手机银行转账至法院执行专户,最终使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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