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塔县法院党组召开会议,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刘伟明同志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庭室负责人及干警代表参会,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班子成员及庭室负责人2022年第一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履行情况汇报。
会上,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把思想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一作了汇报。汇报既讲取得的工作成效,也剖析个人在履行“一岗双责”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就进一步抓好分管庭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谈了措施打算。
院党组主要领导在听取汇报后,对三名班子成员及庭室负责人第一季度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点评,并指出,班子成员汇报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是政治机关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他强调,听取汇报本身就是一种监督,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喀什地区四责联动机制的重要措施。班子成员要岗责同履行,主动接受监督,在岗责履行过程中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风腐一体同查同处;要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力支持各庭室开展工作,紧盯重点对象、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聚焦“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带头做到绝对忠诚,带头扛起责任担当,带头维护塔县法院政治生态,切实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带头人”,为喜迎党的二十大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董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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