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报湖南讯(通讯员 王兰)“叮铃铃……。”随着清脆的电话响,接到泉峰派出所民警电话称:“刚有市民送来一只疑似国家保护的鹰,请专业人士救助”,常宁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派人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是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猴面鹰,又称草鸮,这种猴面鹰栖息于山麓草灌丛中,筑巢于隐蔽的草丛间。以鼠类、蛙、蛇、鸟卵等为食,对控制鼠害有积极作用。随后,工作人员给猴面鹰选择了一个合适它生存的山上进行放生。
近年来,常宁市林业局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和“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爱护野生动物,共享和谐自然”主题,多措并举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科学知识,努力营造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浓烈氛围。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它们与人类共同拥有一个家园,我们呼吁全社会都来关爱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发现有猎捕、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人或行为及时向我们举报,大家共同携手来保护我们的家园,爱护我们共同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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