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要求各地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地各部门应当围绕干部的政治品行出实招、抓实效,全力打通干部能上能下的“强心剂”,让“担当”成为每名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底色。
政治品行是关键,决定上下看品行。德不配位,必有灾殃。干部没有德,不仅容易违法犯罪,而且人民群众也很难从他那里获得优质高效的服务。无德无才是废品,有德无才是半成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由此可见,德对于干部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一种素质。若干部一天心不在焉,成天想着如何升官发财、以权谋私,怎能为人民群众服好务呢?所以,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必须坚持政治标准,选拔德高望重的干部,而不能选拔政治品行不行甚至无德的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唯德是瞻。有德的干部,才能使用,无德的干部,即使有才,也必须弃之不用。对于在位失德的领导干部,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必须挥泪斩马谡。要用“筛子”选米的办法“过滤”好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对不适宜的庸政懒政干部坚决让其下课,成为干部能上能下的“强心剂”。当然,作为领导干部本人来说,也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努力修身立德,变要我上为我要上,才能助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
工作能力是基础,决定上下比能力。为政之要,在于用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要成为一名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必须突出,工作业绩必须出众,工作能力必须鹤立鸡群。对于能力一般甚至是能力不行的干部,要打破“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用人怪圈,必须坚决将其打入冷宫,决不能让其咸鱼翻身。对不适宜担任现职,且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的干部,要坚决予以免职清退或调整职位。中国共产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把能力放在品德之后的第二位,可见其能力的重要性。因此,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着重考察其工作能力,用好能上能下这根“指挥棒”,让其成为一种共识。只有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才能提拔重用。否则,就应坚决弃用不商量。工作能力不适应现任岗位的,也要及时调整。真正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使能力成为“有为有位,不为者让位”的良好政治生态。
工作状态是补充,决定上下重实绩。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果干部工作不在状态,存在严重的“庸懒散浮拖”现象,谈何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呢?为人民服务,不能分上下班时间,更不能分白天黑夜。人民群众有急难愁盼的问题需要解决的,干部即使下班或休假了,也要及时处理,决不能让人民群众忧心忡忡,难事难解。特别是要对那些溜须拍马,没有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精神状态差,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上心、不尽力,工作推拖绕躲、贻误事业发展的干部,就应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因此,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考察干部的日常工作作风和“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要防止“前怕狼后怕虎”不敢担当作为的干部,以各种检查为名“留痕备考”,天天开会推诿甩锅。也要对工作责任不在状态、工作实绩不突出,每天追问报表数据、索要上报材料等“欺上瞒下”的干部敢于亮出“警示牌”,拉响“警报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就要选拔那种“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真正做出工作实绩的优秀干部,以此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更多的干部创先争优,注入新的活力。同时,对干部上任之后不在工作状态的,也要及时予以调整,而不能让其占着位子不干事。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因此,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看状态,注重实绩,让干部的能上与能下由“人民群众”说了算,才能不断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向好向善发展,让真正有担当作为的党政领导干部成为最鲜明的政治本色。(黄炜 贵州省桐梓县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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