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020年1月,由香港交易所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召开区块链仓单联盟建设启动会。
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称“前海金融30条”),围绕深化深港金融合作、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发展特色金融产业、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方面提出30条具体举措,包括便利港人开立内地银行账户、允许证券业金融机构在港直接融资等,突出了面向香港金融业高度开放,为在前海、在内地生活就业的港人打造便利的金融环境,支持香港融入国家金融改革开放新格局,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根据“第32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报告(GFCI 32)”,香港与深圳同居世界十大金融中心。此次“前海金融30条”明确提出拓展香港金融业发展空间、扩大港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等促进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举措,面向香港金融业高度开放;同时提出前海合作区在跨境金融领域以及外汇管理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领域先行先试,强化前海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和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功能。
在优先开展服务民生领域的金融创新方面,“前海金融30条”提出便利港人开立内地银行账户、信用融资、便利港企跨境投融资、支持香港打造资产管理中心等措施。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余凌曲博士表示,亮点是围绕香港居民在内地生活创业等提供金融服务,让港人港企进入前海没有后顾之忧。
加快设立湾区保险服务中心
在深化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前海金融30条”提出扩大港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允许证券业金融机构在香港开展直接融资、依法合规建设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等。未来前海将完善跨境保险业务,加快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为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前海金融30条”提出将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基金销售公司等。
余凌曲判断,新政令前海在开展资本项目开放、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有了更加明确的国家政策支持,新政首次提出支持前海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有利于前海更好打通与香港的跨境资金通道。“前海金融30条”支持前海合作区内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试点,支持香港等地国际绿色金融认证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机构,支持前海合作区内企业赴香港发行绿色债券和获取银行绿色融资。
特首:借力前海 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对于“前海金融30条”,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23日回应表示:“前海合作区一直坚持‘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是粤港澳大湾区内重要的合作发展平台之一。香港会以粤港澳大湾区和前海合作区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切入点,进一步提升与广东省和深圳市的高水平合作,推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共同实现新飞跃。”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说:“国家金融改革为港金融业带来庞大机遇。特区政府和各金融监管机构会继续与相关内地部委保持紧密联系,共同推进《意见》内各项提升深港金融合作水平的政策措施。”
前海金融30条重要措施
便利香港专业人士执业
•鼓励前海合作区内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升港人从业比例。
便利香港居民开立内地银行账户
•扩大香港居民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Ⅱ类、Ⅲ类银行账户试点银行范围。探索在前海合作区加强线上业务创新,试点开展信用卡视频面签。
支持香港打造资产管理中心
•允许香港私人银行、家族财富管理机构等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专营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资产管理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合资理财公司。
完善跨境保险业务
•加快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
便利香港企业跨境投融资
•支持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在500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从境外银行获得人民币贷款。
扩大港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
•支持香港地区银行在前海合作区的分支机构取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
允许证券业金融机构在港直接融资
•允许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通过境外上市等跨境融资方式补充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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