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报湖南讯(通讯员 肖德彪 何新瑞)为进一步加强流动摊点燃气用户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操作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对城区内流动摊点使用瓶装燃气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8月9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排查小组深入龙泉大道、新华南路、文化路等道路以及背街小巷对经营摊点开展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检查。执法队员针对瓶装液化气使用特点,重点检查摊点商户所用钢瓶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检验合格,橡胶软管是否用卡箍紧固,是否腐蚀开裂,液化气钢瓶与燃气灶具间距是否合格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检查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对能立即整改的要求摊主及时整改,对于一时无法整改的,要求停止使用并做好整改工作。并现场讲解了液化气钢瓶的安全使用常识,介绍了燃气使用不当的危害等,要求摊点商户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正确使用瓶装液化气,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用气安全。当日,共排查流动摊贩89个,下改通知书21份,督促广大流动摊贩,对气瓶安全绳、安全阀等隐患进行了整改,杜绝了安全隐患,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廖华表示。
下一步,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对流动摊点进行检查,形成高压势态,进一步压实安全主体责任,积极营造平安用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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