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2号)工作要求,黑龙江省将采取批量核定和主动申领相结合的方式,稳妥有序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根据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相应比例返还。
严格审核,层层筛查。黑龙江省通过充分总结近几年审核经验,把握审核要点,运用“轮次筛查法”,从源头上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第一轮调取企业参保缴费数据,人工对符合不裁员或少裁员条件企业进行初筛测算,确保政策覆盖面。第二轮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数据比对,剔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与法院等进行信息对接,开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二次审核,确保政策适用范围合规。第三轮按照统计部门划分标准,逐一核实企业信息,准确对企业划型,确保享受标准精准。
试点先行,规范流程。经多次与相关部门研讨,黑龙江省在一体化平台上开发了平台稳岗返还网上操作程序,选取部分市、县作为全省试点机构,对稳岗返还操作进行全流程测试,根据可行性建议不断调试完善系统,形成详细的业务经办模板,推广全省各地参考借鉴。
线上核定,保障安全。今年,黑龙江省改变原有模式,通过一体化失业保险新平台系统,对无特殊情形的参保企业进行“免申即享”批量核定。对不属于批量核定范围内且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企业可自行通过企业端线上申请,确保发放范围全覆盖。通过该模式,稳岗返还业务审核、生成台账和资金拨付实现了全过程闭环管理,提高了发放效率和资金监管能力,便利企业享受稳岗返还补贴。(记者 李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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