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表示,五一游行不能妨碍到其他非参与人士的权利及自由。(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严璐瑶摄)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25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时表示,无论是五一游行还是其他公众活动,主办方须确保符合法律要求,包括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不能妨碍到其他非参与人士的权利及自由。
李家超重申,主办人士有责任确保任何公众活动有序、不违法进行。他表示,表达意见的方式很多,如果选择这一方式,就要确保活动符合法律要求。他又指,警务处处长在公安条例有明确责任,要考虑这方面因素,从而决定是否发放不反对通知书及相关附加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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