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师生文明素养,促进师生文明行为,推进文明校园建设。3月23日,古丈县第一中学举行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主题班会。
班会上,详细组织同学们学习了《条例》中的第九条,倡导公民践行的行文明行为;第十条,禁止影响公共秩序的不文明行为;第十一条,禁止影响公共卫生的不文明行为;第十二条,禁止影响交通安全的不文明行为;第十三条,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文明行为;第十四条,禁止损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不文明行为;第十五条,禁止影响乡风建设的不文明行为;第十六条,禁止旅游不文明行为;第十七条,禁止网络不文明行为;第十八条,禁止妨碍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不文明行为。
“通过本次主题班会的学习,让我们更加清楚地知道了哪些是文明行为,哪些是不文明行为。”该校学生会干部向同学表示,“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我们要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条例》的宣传者、参与者、实践者,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据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2年10月31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2年11月23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共六章,三十九条,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向圣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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