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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茶陵:举行中小学骨干教师《爱国主义教育法》培训

2023
11/10
13:57
中国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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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新报湖南讯(通讯员 蒋军生) 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培训活动在茶陵县云阳小学举行。株洲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道德与法治研究员余民、株洲市小学道德与法治名师工作室谭自云、株洲市天元区教研室李旺艳、株洲市芦淞区道德与法治教研员李碧波及各县市区的120余名中小学道德与法治骨干教师参加。

 

 

        培训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从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活动中,采取名师工作室团队成员上示范课、核心成员课例解读、专家讲座、交流讨论、精品课展示等形式,开展为期两天的集中培训。李旺艳执教的《新中国的生日》、李碧波执教的《辽阔的国土》等示范课深受师生喜爱。

 

 

      “广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茶陵县教师培训管理工作站刘正雄以《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实施策略》为主题开展了专题讲座。湖南犀城律师事务所付小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为题,从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立法过程和原则、主要内容、全文学习四个方面进行详尽的解读。

 

       据悉,今年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将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活动由茶陵县教育局主办、株洲市小学道德与法治名师工作室与湖南省小学道德与法治网络名师工作室承办,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打造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道德与法治骨干教师队伍,落实茶陵县“名师带名徒”工程,为推进茶陵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据悉,今年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将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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