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接触了一位在大陆办厂经商近40年的台商张国扬老人,今年77岁看上去精神矍铄、说话思维清晰。话语间老人提起他最近几年的一桩忧心事:2016年5月10东莞虎门工厂(东莞友泰鞋业)财物被洗劫一空,上告法庭追究在场人的刑事责任,因为疫情拖延了6年多时间,结果2022年3月败诉。今年初又准备材料民事起诉,委托广东科岸律师事务所、本所知名的舒律师,更为有力的证据是有位跟了老人十多年的老员工出具在场的真实书面材料……。
落笔之前网上搜到关于张国扬老人的过往事,他特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1981年创立台湾全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鞋机和飞机零组件,后来又成立千附实业有限公司,从事海水淡化与污废水处理等领域。曾任台湾机器公会鞋机召集人、台湾区航太公会召集人、台中县生命线(预防自杀)协会两任理事长、台中县篮球委员会两届主委。创立广东省阳江市台商协会并担任12年会长。2019年9月10日创立东莞市绿池有机农业科技公司,致力于鱼虾的有机养殖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食材。
一生遵循“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古训的张国扬老人,认为个人应该先把自己和家庭照顾好,行有余力才参加公益活动或创业照顾员工并提升国家的经济实力,或担任公职服务广大人群进而循序担任各级领导,都是为国家民族持续发展做出贡献,他选择的是创业之途,用一生的行动践行自己的初心。
张国扬接受央视《中国创业楷模》栏目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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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书(原文)
我是东莞友泰鞋业有限公司公司员工李维海,也是友泰公司资产于2016年5月10日被侵占并逐次代发员工未领工资即被驱离工厂的最后一位员工,完全了解整个恐怖过程。
2023年3月23日,张国扬董事长约我分辩友泰公司起诉丁明柱与杨志彪民事索赔案件,被东莞市地方法院判决败诉所附带被告丁明柱所提供的辩解文件的真实性,为此声明如下:
1、我是2004年进厚街镇友泰公司担任机械维修的老员工,并于2015年6月公司改承租虎门镇白沙一村工厂时,亲自押送原厂所有资产到新厂安装的。因此可以证明白沙一村厂内所有资产确实都是属于友泰公司的。
2、我可以证明友泰公司是于2015年6月份投产前,发现工厂老旧外墙与屋顶严重漏水情况,由于房东违约一再拖延不维修,因此外销客户第二次来验厂不合格而撤销订单,导致公司面临歇业危机属实。
3、董事长立即宣布友泰公司是全外资企业不能做内销,已经委托国内籍干部申锦坤担任法人代表,注册个体户企业“扬田公司”以友泰公司设备来承接内外销订单并确保全部员工的工作。
4、由于房东仍然不肯维修厂房漏水问题,导致原材料仓库、车间鞋面及半成品与四楼成品仓库的成品鞋浸水的损失,董事长张国扬确实于2015年底资遣工人并要求房东丁明柱与村委要求解约撤离,丁明柱拒不解约却要求张董事长必须找人来续租才会同意解约退还押金。
5、我证明2016年应该是2月初,以前友泰公司在厚街镇时曾经帮忙做鞋面代工的杨志彪来与张国扬董事长及申锦坤签署协议书后,张董事长即召集员工宣布杨志彪将于2月16日起承租员工宿舍与厂房一楼及三楼厂房,并以扬田公司名义经营鞋面代工业务,并免费出借厂房一楼与三楼鞋面加工设备扶持杨志彪,后来张董事长对我们干部解说明,杨志彪过去加入黑道团伙,曾经入狱3年多才出狱,已经改邪归正经营鞋面小加工厂,我已亲自去参观确认属实。由于我是阳江市台商协会创会会长,有义务帮忙改邪归正的人,所以大力扶持杨志彪。
6、我可以证明张董事长答应先代支付前二个月工资等杨志彪代工费收到才还,而且确实已经代支2月份工资。
7、2016年4月30日,申锦坤请卡车来工厂 说董事长有微信证明,要他请卡车出清4楼成品仓库里原本就是友泰公司约5万双慢跑鞋,但是丁明柱却派他弟弟到厂制止并在四楼成品鞋仓库另加一个锁,因此友泰公司一直不能出货,后来设备一起被卖掉,却没有知会张国扬董事长,真的莫名其妙。
8、我可以证明,一直以来,公司的发薪日是5月5日发3月份工资并交5月份租金的,而且不曾积欠工资与租金。但5月3日下午,还不到发薪日村委会维稳办人员却到厂强调杨志彪与几个员工到村委投诉,才来张贴扬田公司已经发不出工资倒闭的不实公告。杨志彪也在公告贴了就召集正在赶工的所有员工,宣布扬田公司已经倒闭,因此全厂立即停工并说外宿员工立即离厂,过几天会在大门旁边外墙公告员工回来领工资时间,同时招来黑道人士进厂把守工厂大门。我亲临目睹有问杨志彪这么重大事情怎么没有看到张国扬董事长来处理呢?杨志彪说这是村委要求做的不关他的事,村委应该有联系张董事长了。
9、我是外宿员工,5月9日下午张董事长联系我说申锦坤上午与公司请的律师去村委时被几个陌生人押到工厂 律师说他被驱离,申锦坤则被扣留,董事长要我到去厂里看看申锦坤是否已经回家,我看到他还在二楼会客室,杨志彪跟我打招呼并问我是不是董事长派我来的?我说是董事长要我来看看申锦坤是否还在工厂,他却不准我与申锦坤说话我只好回家并回复董事长申锦坤还被扣留。我不确定是那一天工厂大门旁边外墙张贴劳动局公告 请外宿员工于5月10日下午5点回工厂领工资。
10、我是5点前进厂看到杨志彪、丁明柱与村委的人陪劳动局及派出所公安在场,申锦坤大概下午5点之后才被释放回家。但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事争吵而等到晚上约7点多才由劳动局人员拿一份申锦坤已经签字,同意员工 卖厂内设备来抵偿员工工资的声明书,要求所有在场员工轮流签字,再到另一边在工资表上签字盖手印后发给工资,包括住宿员工领了工资就被立刻驱离工厂。之后工厂发生什么事我就不知道了。
11、董事长给我看了地方法院判决友泰公司告民事索赔败诉的被告丁明柱的辩解书里的员工同意厂内设备同意卖给周先生的变卖协议,没有我的签字,我保证没有见过,因此应该是5月10日发工资后做的,奇怪的是所有员工领到工资就被驱离各自回家怎么会在一起签签这份买卖协议呢?
12、至于杨志彪辩解说他只是扬田公司员工不是事实,因为有协议书证明他是实际经营者,连我是友泰公司老干部都要听他的指挥,而且鞋面代工的订单都是他接的,单价也都是他自主决定,员工要增加也是他决定的,怎么会仅仅是扬田公司的员工呢?法院会认定属实,真的很奇怪。
以上叙述都是事实,否则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人:李维海
身份证:513029198006070897
手机号:13728467617
2023年3月23日
广东科岸律师事务所 舒律师对本案的阐述
根据友泰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可证实杨田公司的设备均为友泰公司所有,杨志彪承包扬田公司期间,其未按约定及时支付扬田公司员工的工资,未报备张国扬知晓的情形下,恶意宣布扬田公司倒闭,伙同丁明柱强行要求扬田公司法定代表人申锦坤签署同意变卖公司设备发放工人工资的申明书,同时让员工在该申明书上签名,导致友泰公司的所有财产全部被非法处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私有财产不容侵犯,扬田公司的所有财产属于友泰公司所有,不能仅仅持员工签署的申明书而非法处分。即使扬田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是事实,员工也权私自扣押、变卖公司财产发放工资,只能通过正当司法程序查封、拍卖,并就拍卖所得发放工资。
这场官司的输赢视目以待!
2023年3月19日 广东科岸律师事务所右一(张国扬)、中间(李维海)、尾(舒欢喜律师)
今年是大陆改革开放45周年,大陆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来自海峡对岸的台商,是改革开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也是见证者。习近平总书记在一次与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名誉董事长萧万长会面时表示,改革开放初期,很多台胞来到大陆,30、40年过去了,大陆这么大的发展变化,功劳薄上要记上台胞、台企的一笔,“希望在大陆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两岸同胞能砥砺前行、同舟共济”。(曾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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