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嫌疑人指认作案工具
4月7日下午,新宁县金石镇白沙片新民村村民罗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被该县森林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罗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4月6日凌晨3点,新宁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金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反电鱼新宁工作站共12人像往常一样在漆黑的夜色中前往辖区夫夷水河段开展禁渔例行巡查。
4时30分左右,当工作人员巡查至新宁县金石镇宛旦平村河段时,发现河中有可疑灯光,为便于观察,工作人员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分头行动,对可疑人员进行全程跟踪监视。当初步判断为非法捕鱼行为时,执法人员立即兵分三路,对周边沿河上岸口进行全封闭式控制。待对方上岸后,在依法检查中,现场共查获作案工具超声波1台、船舶1艘、渔获物4.405公斤,涉案人员1名。鉴于嫌疑人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电鱼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工作人员随即联系县森林公安,对违法嫌疑人员罗某某进行移送侦办。(雷良军 伍冬)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一粒种子,书写“土特产”大文章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