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监管使用与群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医保基金还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不仅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关系着医保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但是不少医疗机构不惜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使用各种方法“围猎”医保资金管理人员套取医保资金。
近年来,铜梁区群众多次举报渝大医院、荣德医院违规执业和涉嫌套取医保资金。
根据投诉人提供的线索,记者前往铜梁区进行了暗访调查发现群众的投诉现象确实存在。
据投诉人透露,铜梁区卫健委卫生执法支队,曾两次分别在2022年6月和9月对渝大医院违规实施限制类手术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2000元和3000元的处罚决定。违规执业套取的医保资金医保局也未责令退回,也没有进行整改。
铜梁区卫健委对渝大医院的处罚决定书内容。
据医保局内部人士透露,违规实施限制类手术的医院并非渝大医院一家,铜梁区荣德医院有限公司同样也存在这样的情况。两家医院几年来累计骗取医保的资金上千万元,医保局相关承办机构也没有对此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以及追缴所骗的资金。由于两家私立医院有相关的背景,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和警告仍然是我行我素。
医保局内部相关人士还透露,2023年3月1日至3日,铜梁区卫健委再次对全县十家民营医院进行了巡查,仍然再次发现渝大医院和荣德医院违规展开执业,其中渝大医院违规执业105例,荣德医院41例,同时向全区作出了情况通报也将此违法行为移交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进行执法监督。相关人士还透露,两家医院随后也向执法监督机构展开了“攻关行动”,执法机构迟迟未对两家医院作出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上述两家医院违规执业的病例每个涉及的医疗资金均为数万元,而且都按照医保程序进行了报销。按照相关规定,违规执业的医保报销资金应该予以追缴,但上述两医院违规执业的医保报销资金均没有追缴。
重庆市卫健委限制类手术备案的内容文件。
对此,记者拨打铜梁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周莲的电话,一直显示在通话中。记者联系上该局医保科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罗晓辉科长最近都在外面开会,她无法回答这方面的问题,让记者下周再与罗科长联系。
随后,记者与罗晓辉科长取得了联系,他听了相关问题后表示,4月11日下午他们刚刚关注到网上舆情,作为医保监管部门,该局十分重视,会认真对待,鉴于医保监管部门只是对医疗违规行为导致的医保费用支出有查处职责,目前已就网上反映的涉事医院的违规医疗行为是否属于医保报销范畴,向医疗主管部门反映,请他们核查清楚,如果涉事医院确实发生违规实施医疗行为支付了医保资金,一定会严肃处理。
那么,针对涉事医院的违规行为有关部门是否立案,为什么迟迟未对涉事医院作出行政处罚?记者于4月11日下午联系了铜梁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陈国庆,其手机被打通后随机提示“在通话中”,未予回应。
就涉事医院的违规执业行为,铜梁区卫健委有没有尽到监管责任,有哪些监管和处理措施?铜梁区卫健委医政科科长姜艳称,媒体采访需要与办公室联系,记者打通铜梁区卫健委办公室电话,工作人员却让记者向铜梁区卫健委信访投诉中心反映。
据相关内部人士还透露,渝大医院一名院长的夫人是医保局的副局长,荣德医院也是区领导的“招商引资”企业,都具有良好的政治背景。铜梁区卫健委、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放任两医院的监督管理责任,任由违规诈骗医保资金上千万元的行为确实让人费解了。据相关媒体报道,前任医保局长刘天庚就是被医疗企业“围猎”被查处判刑。
铜梁区卫健委对违规医院的调查报告文件。
根据国家市卫健委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限制类技术实施备案的规定,被投诉的铜梁区渝大医院有限公司在实施限制类技术手术,并没有取得备案的许可,该医院违规进行手术属于违规执业的行为。
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以督促其履行服务协议,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暂停或者不予拨付费用、追回违规费用、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解除服务协议。
该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
对于铜梁区卫健委以及医保局为什么没有对铜梁两家医院违规医疗支付的上千万医保资金进行追缴的行为本报将继续关注。(中国新报记者 唐朝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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