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书描写的就是江湖那些事,只是江湖有大小圈子区别。说得文雅点,就是时代大舞台上的那些过往。或是正在上演的精彩,亦或是不断轮回的“剩饭”。不管何种文体与文本,都无法脱离“为文必中当世之过”,只是艺术表达的手法不同而已。
刚刚问世的《狱霸》一书就是描写一个江湖的那些事。这个江湖隐藏很深,鲜为人知。仅有的信息来自港片《监狱风云》等艺术处理的表达,还有一些来自觥筹交错,道听途说“马路社”的报道,仅此而已。可想而知,那个庭院深深,荷枪实弹,电网密布的江湖世界,充满神秘与遐想。近段时间以来,“躲猫猫”事件将我们的猎奇心理再次勾起,钞票开手铐让不少人一直难以求解。逐渐浮出水面的这个江湖之事,震惊之余,让不少人有了思考的信息源,才有当局开始整治牢头、狱霸的红头文件。《狱霸》踩着热点而来,亲身经历加艺术创作,为我们呈现一个江湖的很多故事,沉重中让我们思考很多。
本人有幸,是最先读到这本小说的读者之一,之前,该文在各大报刊连载时就读了不少章节。手捧“滚烫”的《狱霸》一书,把那些未读完的章节系统地“啃”了一遍。掩卷,闭目,一幅幅连贯的画面不断萦绕脑际,令人沉重。如果要将这部洋洋洒洒40万字的小说(出版社将该书定性为小说,我怎么看都觉得是一部纪实文学,或叫报告文学。鄙人觉得没必要争论文体的实际意义)浓缩成两个字,我思索良久,觉得用“轮回”比较恰当。
牢头、狱霸古今有之,国外有之,不是一个新鲜的词汇。新鲜的是牢头、狱霸多少年来不断在轮回。一个牢头、狱霸刑满释放,或是死亡,另一个立马跟进,江湖世界不能一日无主。高墙江湖也有高低、辈分、资历之分。要当“大哥”,并非等闲之辈。《狱霸》中描述的那些“大哥”,都是灭绝人性,凶残到极致,随时随地都是一句无法无天无人性的“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话,敢于玩命,如此“人才”才有资格坐上头把交椅,这是作者之一白露亲眼所见与亲历。在我们憎恨、谩骂、鄙视那些高墙内的人罪有应得时,是否应该尊重他的生存权?在有限的空间内获得自由,任何人不得剥夺正在改造中的生命。
不断有牢头、狱霸出现,在封建社会叫“监狱自治”,不少监狱管理者认为:高墙内的这些人反正是一些废物,危害社会的“垃圾”。就让他自生自灭,生一个死一个,无大碍,随他们搅和去。这种体制下出现的冷酷、麻木、泯灭人性的改造,封存于历史中,后世不尽鞭挞。时光荏苒,天下事依然有不少在轮回。经济在进步,法制在逐步完善,然而,高墙内的牢头、狱霸依然在轮回,过着裹足不前的江湖生活。社会逐步走向文明,在文明体制下管理这些罪犯的却未必文明,从轮回中可以窥见一斑。牢头、狱霸不断新老交替,印证着高墙江湖的黑暗、残酷、粗暴、野性。在这样的江湖中行走,获取基本的生存权,随时都得提心吊胆,小心翼翼,一不小心就要搭上小命。如果不把脑袋削尖,把脑袋中的水放掉,不圆滑,不世故,以“大拿”的意志为转移。那就只有步入“躲猫猫”和成天磨练钞票开手铐后用鞋带自缢的路途。
外国的月亮未必比中国圆。不少西方国家,也是如此,也在轮回往复,重复着昨天的故事。比如家喻户晓的电影《加里森敢死队》,二战后期,战争越来越残酷,中尉加里森从监狱里找来一些杀人犯,骗子,强盗,小偷组成一支前所未有的敢死队。这些人各有所长但极具个性,抱着各自的目的加入到这支队伍中来。他们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纵横于欧洲各国,深入敌后,一次次谴入敌军,营救战友,轰炸雷达站,绑架德军元帅,偷取秘密情报,盗取德军物资,摧毁敌人计划,打击黑帮团伙,把德国人骗得晕头转向。在爱国主义面前,罪犯被活活地绑架成枪靶。电影《亡命飞车》中冒险、惊悚给观众不少刺激,监狱长无视罪犯的生命,通过网络视频让全世界都看到整个比赛过程中的血腥和暴力,以此牟取高额的利润。由于犯人可以用各种高端武器武装自己的赛车,所以在这样的竞技舞台上,纵然是壮观且引人入胜,可性命也会在瞬间陨落。还是电影《地域之王》,在有钱有势面前,被别人杀害妻子的罪犯却逍遥法外,忍无可忍,那位失去爱妻的受冤枉的丈夫当庭杀害那名仇人。在高墙内受尽凌辱,被迫成为一名武夫,成为管理监狱者的娱乐工具。电影取材于生活,高于生活。我深信国外的监狱内依然有“躲猫猫”的游戏,以及钞票开手铐等事件的发生。在各种凌辱,求生的本能面前,会激发更多的智慧。
不记得是哪位高人说过:“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与这个国家的监狱多少有关。”这话不完全对,但也有一定的联系。高墙内的江湖与一墙之隔的现实江湖,有着必然的联系,高墙越多,世态的问题就出现越多。失业率增加,百姓生活疾苦种种问题都可能导致犯罪率猛升,这是乎也是一个轮回。现实社会也在上演着种种轮回的故事,论资排辈,要当上各个领域“老大”的角色,不管有无能力,资历重要,背景重要,领导的看法重要。不少人为了谋取一个职位,忍辱负重,甘当孙子,即便领导的做法是错误,也在阳奉阴违地附和。如果不如此,就犯大忌,你的饭碗就保不住。还有一些女性为了工作,长期当领导的性工具,与领导“长期嫖娼”……
轮回中的狱霸,不仅仅只是一些故事!
只有个人的自由,才有普遍的利益!
只因普遍的遵守,才可能保障个人的自由!
(原载《公共人物》杂志)
(作者 娄义华 系中国新报社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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