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据山西怀仁云东中学消息,该校校长就“管理失当”事件向家长们致歉,并称对有些不适合现实的制度,拿出整改措施,该完善的完善,该改进的改进,使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更趋于科学化、合理化、效果最大化。(9月23日 红星新闻)
教育无小事,事事皆育人。学校管理制度的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与未来发展。在此次事件中,学生晚11点上厕所被罚的规定,显然暴露出管理上的冷漠与不当,它不仅背离了日常生活的基本逻辑,更潜藏着对学生身心健康不可忽视的侵害风险。
回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精神,明确要求学校必须尊重并切实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及变相体罚行为。而此次事件中,学生因正当的生理需求——夜间如厕,却招致惩罚,这无疑是对学生权益的严重忽视,也是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公然违背。
此举不仅可能在学生心中种下对学校管理制度的不满与恐惧,影响其身心的健康发展,还不可避免地让学校的正面形象蒙上阴影。更深层次地,此类不合理的管理方式容易激发学生的逆反情绪,破坏和谐的教育氛围,甚至对整个教育生态系统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更重要的是,它直接触碰了法律的严肃底线,提醒我们教育管理必须严格遵循法治原则,不容丝毫偏离。
问题的根源在于管理理念滞后和制度设计不合理。“一刀切”的管理模式忽视了学生个体差异,导致矛盾频发。因此,云东中学需从根本上转变管理理念,确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观,并优化管理制度,使之既合法又富有人文关怀。
具体而言,首先,学校党组织行政应定期组织全校教职工参与法律法规培训,特别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规的学习,并通过设立专业课程和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升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其次,建立了学生权益保护办公室,制定了详尽的保护规章制度,并定期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以此作为改进学校管理和教学工作的依据。
此外,还应积极引入外部监督机制,成立家长委员会,邀请家长参与决策过程,并主动接受教育督导部门的监督,同时聘请社会知名人士和教育专家作为顾问,为学校提供宝贵的专业建议,以促进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云东中学的案例提醒我们,校长的致歉只是开始,真正的考验在于后续的管理革新。期待该校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彻底整改,重塑教育形象,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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