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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评论:环保督查问责要长治“走过场”和“应付式整改

2024
05/21
19:32
中国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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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报道,17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了7省市的典型案例。

 

     7个督察组正在对上海、湖南、湖北等7省市开展督察。督察组通报的案例涉及多个长江流域重点湖泊。督察发现,江西省鄱阳湖非法矮围整治流于形式,存在大量人为筑圩拦汊的矮围,影响湖区水质,阻断河湖水系连通。同时,重点水域禁捕和水生生物保护落实不到位,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

 

      湖北省荆州市洪湖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不力。2012年以来,洪湖水质持续恶化,2021年至今一直为Ⅴ类。水生植被覆盖度低,沉水植物几乎消亡,野生红莲面积大幅度减少,底栖动物多样性降低。督察指出当地城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养殖污染严重、生态保护修复还不到位等问题。

 

      督察组在湖南发现,环洞庭湖的益阳、常德、岳阳等地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洞庭湖湿地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已经完成欧美黑杨清退的区域,违反有关要求,复种了大量林木。一些地方非法采砂破坏湿地。

 

       督察组通报了一些省市的毁林问题。督察发现,上海市林地保护工作存在短板漏洞,非法毁林问题突出,林地占补平衡不严不实,森林资源统计数据失真。浙江省温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不力,一些开发建设项目违规占用红树林地。云南一些市州天然林毁坏屡禁不止,公益林管理漏洞频出,经济林更新偷梁换柱,森林保护不到位。

 

        督察组还发现,重庆市云阳县、奉节县对长江岸线保护不力,部分港口码头违规建设,破坏岸线自然生态。

 

      “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近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7个督察组范围覆盖7个省(区、市)。这既是一次真抓落实的环境保护督导行动,又是为政府树威信、为干部治“应付式回复”的有力举措。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干事创业要有问题导向,督查也要目标清晰。各省市围绕督察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做也回应及处置,成立了整改专班,及时关停违规企业,上下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务实成效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落实落地。接下来将对各行业及职能部门违规问题追责问责。

 

        当然,问责不是目的,防止老问题死灰复燃和新问题发生,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长效化的势头和氛围才是根本。这就需要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同步推进,不能只见“大棒”不见“胡萝卜”。例如,“2017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湖南省反馈督察意见指出,洞庭湖区种植造纸经济林欧美黑杨,面积达39.01万亩,严重威胁洞庭湖生态安全问题。同年,湖南省制定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前全部清退自然保护区内欧美黑杨。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派出工作小组,来到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现场督察湿地保护情况,看到的问题很明显。南洞庭湖区部分已经完成欧美黑杨清退的区域,违反有关清理要求,又复种了枫杨、旱柳等林木。我们今年4月暗查也发现,有的已清退区域甚至正在挖坑、种树,违规种植在死灰复燃!”

 

        每一次不经意的停步,都是对改革和历史的倒退,而改革的进程不允许有懈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和国家重大制度创新,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

 

       一边整改,一边破坏”背后所反映出的,不仅是个别责任者的“胆大妄为”,更映射出地方主政者及相关主管部门在治理生态的问题时“不作为”“乱作为”,使原本作为生态保护者的地方政府,竟成了生态破  坏行为的参与者。这不仅是对中央督察整改要求的阳奉阴违,也是一种监管职责的蜕化和异化。

 

       这些细节表明,环保制度规范、整改的“失灵”、“走过场”“应付式整改”,不只是“偶发性”的概率事件,而是呈现出监管职能部门层层“失守”的情况。

 

       这一方面,意味着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一纸空文,相关职能部门层层下达、看似严肃缜密的相关治理要求和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实际处于“无序”状态;另一方面,这些突破规则的“无序”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公开进行,但直到中央环保督察才揭开盖子,说明对这种系统性的制度“失能”。

 

       因此,要真正走出这种屡禁不止、整而不改的治理循环,除了要强化问责,将环保责任落到实处,还有必要推动相关治理机制、干部考核机制等的优化,防止“走过场”“应付式整改”等行为的出现,以提升环保治理的能动性,克服治理效能的层层衰减。

 

       无论是相关部门违规审批采砂作业,还是将湿地违规出租用于种植林木,本质上都是图一时的眼前利益,而真正意义上的破坏环境行为能给当下及未来造成的影响却未尝可知。那么,在严肃追责违规行为的同时,也还有必要反思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转变,是否真的跟上了环保治理要求的步伐。

 

       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从来就不是一个“虚无飘渺”的意识形态。既要看到很多有损生态环境的行为是与地方经济发展模式挂钩的,也要明白生态治理后,不仅只有让民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让民众吃上生态环境治理好的“红利”,才能在根本上解决生态治理的诟病,得到当下最广泛的社会支持。(本报记者 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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