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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利剑显成效 司法拘留促和解

2024
12/17
17:28
中国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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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久拖不还,多次承诺拒绝兑现”问题频发,遇到此类情况如何解决,难道无法对他们采取有效措施?

 

      请看近期衡南县人民法院遇到上述情况“执行亮剑、案结人和”的经典案例:

 

       周某与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自2008年起刘某开始在周某处购买货物,2013年双方经对账确认尚欠货款19万余元,因刘某一直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周某经多年催讨无果后于2015年起诉至法院。经衡南县人民法院判决后,刘某仍拒绝履行还款的义务,周某遂在判决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立即对刘某名下银行账户、车辆等动产和不动产财产通过线上线下查询,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刘某在收到执行法院通知文书后拒不配合到庭,且刘某为逃避执行、隐匿行踪,执行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多年未找到刘某下落。法院对被执行人刘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近日,执行法院在得到申请执行人周某提供的行踪线索后,立即派出执行干警奔赴现场,经多方打听和守候,终于在当日晚上六点左右寻找到了被执行人刘某。

 

       执行干警将刘某带回法院后,对于刘某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且逃避执行,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并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刘某在看到司法拘留决定书后被法院强制措施“震慑”,遂主动向法院提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周某和解。在执行法官彭彰勇的耐心说理、详细释理下,经过三个小时的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且刘某当场支付现金2万元。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而是兑现胜诉申请人诉讼权益的有力举措。下一步,衡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秉持群众事无小事的工作原则,依法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以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将“纸上”胜诉权兑现为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袁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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