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大陆近年颁布一系列优惠措施,帮助台湾青年在大陆就业和创业。\资料图片
【大公报讯】记者苏榕蓉福州报道:福建发布第三批17条惠台利民政策措施,其中在支持在闽台胞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方面,政策明确在台湾地区尚未取得行医资质,其学历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在福建省符合条件的医院工作实践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可以在福建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据福建省卫健委副主任张国安介绍,这部分台湾同胞根据自身需求,既可以选择在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三明市第一医院、漳浦县医院等省、市、县级公立三级医院进行工作实践,也可以选择在厦门长庚医院等三级医院进行工作实践。政策亦鼓励台湾护理人员就业。漳州市5年内面向台湾护理人员每年提供240个岗位。入职的台湾护理人员,可根据在台湾地区获得学历情况享受3000至4000元(人民币,下同)的入职奖补;可根据在台湾地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年限、技能等级享受每年1000至10000元的在职奖补。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副主任医师陈柏叡对此乐见其成。他表示,当年他通过福建先行先试推行事业单位招收台胞的政策进入了事业编制,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还得到了民众的好口碑。大陆公立医院是敞开双臂、提供各种支持欢迎台籍医生前来就业。
陈柏叡认为,台湾地区有较丰富的医疗资源及较先进的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支持台湾护理、药学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来闽就业,可以更大力度地引入台湾医疗技术和服务理念,扩大两岸医学交流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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