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前行方向。其中,鲜明提出的“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更是切中时弊,直指要害,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也激发了我们对如何激活干部活力的深思。
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这“四不”问题在现实中并非孤例。有些干部尸位素餐,占着茅坑不拉屎,工作毫无起色;有些干部畏首畏尾,前怕狼后怕虎,遇到难题绕道走;还有些干部能力不足,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工作难以推进。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探究“四不”问题的根源,既有干部个人素质和能力的问题,也有制度机制不完善的原因。一些地方和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过于注重资历和背景,而忽视了实际能力和工作业绩。同时,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也不够严格,导致一些不良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
“四不”问题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削弱了干部队伍的整体战斗力,还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更为严重的是,它还可能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太原市娄烦县住建局刘有安因污水整改不作为受党内警告;淮阳区商务局赵斌、王心中审批拖延受政务警告;杨俊杰兵役登记滞后擅离岗,受党内警告;泗水县总工会刘凯伪造案件迎检,政务警告。这些“四不”行为严重损害政府形象与民众利益。
为了解决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我们要确立正确的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拔那些政治坚定、敢于担当、积极改革且有显著成绩和清廉品质的干部,正如古人所言:“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许多地方已在这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与实践,如河南、山西和江苏等省推行的“墩苗计划”,通过基层一线的锻炼培养,显著提高了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此外,我们还需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为他们戴上“紧箍咒”,确保他们恪守规矩;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那些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干部。这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并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最后,我们要不断提升干部的能力素质,通过培训、轮岗等方式为他们“充电加油”,帮助他们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提升本领。
破“四不”之锢,扬创新之帆;立新规之制,铸干部之魂。选贤任能,凭实绩论英雄;严督善导,以规矩成方圆。容错纠错,激励担当者前行;培才砺德,助力追梦人高飞。让我们携手共进,以干部之活力,点燃发展之引擎;以创新之潜能,开创事业之新篇。(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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