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公开通报了一则关于某地教育局违规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案例,此类违规创建活动并非个例,多地存在类似问题,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据通报,某地教育局上级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并将原定的“两年一创建”频次违规加码至“一年一创建”。违规加码创建频次,不仅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还导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优质资源向‘示范校’倾斜,加剧了教育不公。
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的初衷,本是为了营造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通过树立典型、引领示范,推动整体工作的全面提升。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少数地方却将这一活动异化为追求政绩、盲目攀比的舞台。部分单位和个人为了争得荣誉、获取称号,不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打造所谓的“经典路线”、“样板片区”。原本应是激励创新的平台,却变成了比拼政绩的战场;原本应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契机,却成了加重基层负担的枷锁。
创了一城又一城、示了此范示彼范的形式主义之风,其危害不容小觑。首先,它浪费了宝贵的资源。如,北方某大学耗资数百万建设新校门,但内部基础设施如住宿和图书馆等更为迫切的需求却得不到满足。这种资金分配不当的情况引发了学生和社会的广泛讨论,质疑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其次,长期承担额外任务,导致教师职业倦怠,学生课业负担加重,影响身心健康。最后,它失去了民心,因为形式主义的做法往往难以真正惠及师生和群众,反而会引起他们的反感和不满。
面对这一问题,我们必须进行深刻的反思和自省。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创建示范活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活动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如,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对创建活动进行全程跟踪和评估,确保活动合规、有效。同时鼓励社会监督和参与,如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师生和群众对违规创建活动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将教育成果真正惠及师生和群众作为考核标准,引导各级政府和学校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失范现象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形式主义之风的危害性和顽固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治和纠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让教育事业在正确的道路上不断前行。(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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