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民建联联同平机会、中小企及妇女组织等调查发现,超过三成受访女性表示,过去三年曾受职场性骚扰。
【大公报讯】性骚扰并非无伤大雅的玩笑,而是冒犯和侵犯别人的恶劣行为。一项调查发现,超过三成受访女性,过去三年曾经受到职场性骚扰,包括涉及言语、文字讯息及身体接触,但六成人没有处理,其余大多数倾向内部处理,不愿张扬。平机会建议,企业要让员工知悉公司投诉渠道,经理或前线人员亦需懂得如何保密处理。
平机会已制定实务守则
民建联联同平机会、香港中小型企业联合会及多个妇女组织,上月分别向104间企业及311名女性雇员发放有关网上问卷,调查显示,超过三成受访者于过去三年都遇到不同情况的职场性骚扰,包括涉及言语/文字/电子讯息(19.9%)、身体接触(18.4%),以及涉及性的非言语暗示(18.8%)。
曾经遭受“职场性骚扰”的事主,没有作出处理原因繁多,包括认为职场性骚扰属工作常见情况(27.5%)、不想令情况变坏或关系恶化(25%)、即使作出处理是没有帮助(17.5%)、不清楚投诉途径(5%)、怕失去工作(5%)等。调查同时发现,不足一半受访企业有订立“性骚扰指引声明”。
平等机会委员会行政总监朱崇文表示,数据与平机会过往的调查结果相若,综合三大重点:第一、性骚扰问题一直存在,平机会过往访问5000人,平均每八人就有一位曾遇过性骚扰问题;第二、很多受害人也选择哑忍;第三、事发时有第三者或旁观者,感受到受害人的委屈或受到冒犯。朱崇文指出,平机会已制定实务守则,虽然实务守则并非法例,但法官可以将案例作为判决参考。
民建联妇女事务委员会主席葛珮帆促请企业,尽快制定“性骚扰指引声明”,建立清晰的投诉渠道及处理程序,提供适切培训,保障员工免受性骚扰伤害。
香港中小型企业联合会永远荣誉会长麦美仪认为,应鼓励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应参考平机会的指引,制订公司“防止性骚扰政策”,并须向全体职员,包括向新入职职员发布及解释。
大湾区香港女企业家总会会长梁贺琪建议,多利用不同媒体作出宣传,例如内容可包括应如何拒绝“职场性骚扰”、如何作出应对,投诉热线和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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